重庆市地理学会历史地理专业委员会章程(草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4-03    浏览次数:


总则

重庆市地理学会历史地理专业委员会是重庆市地理学会下属的历史地理学术研究团体,主要从事区域历史地理、地方史、地名学、地方文博的研究工作,为区域历史地理学及地方经济、社会、文化、旅游、教育建设服务,是重庆地区历史地理学研究的核心组织。

重庆市地理学会历史地理专业委员会的宗旨是组织、团结重庆市高校、党政、文博、交通、地方志、旅游及其他领域有志于历史地理研究的学术同仁从事区域历史地理研究,倡导求实、协作、创新的科学精神与学术风气,开展有关学术考察、研究工作,促进重庆地区历史地理学科的发展,为本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建设贡献力量。

业务范围

一、组织下属委员并通过委员积极开展历史地理学及地方文史研究,开展历史地理学术研究的理论、方法、成果的交流活动,促进重庆地区历史地理学科的发展;

二、鼓励历史地理工作者发扬历史地理学“有用于世”的优良传统,为重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

三、配合历史专业委员会发现、培养、推荐历史地理专门人才;

四、定期进行重庆市历史地理学术研讨、交流及实地考察活动;

五、组织开展重庆市历史地理学优秀研究论著和优秀研究工作成果的评奖活动,并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应用性研究成果;

六、面向社会传播和普及历史地理学知识,宣传、介绍历史地理专业委员会成员的研究动态和成果。

七、开展历史地理咨询服务,接受有关部门和单位委托的历史地理学方面项目、问题的论证、调研与解答,并接受有关研究成果的鉴定和评价;

八、逐步扩大重庆市历史地理研究队伍,编辑有关学术研究刊物。

组织机构

一、历史地理专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2―3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2人、常务委员(理事)5―7人,委员(理事)若干人,秘书处是历史地理专业委员会业务的执行机构

二、历史地理专业委员会委员(理事)原则上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并有一定相关科研成果发表;委员(理事)享有委员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历史地理专业委员会委员每二年召开一次学术交流大会,并不定期地进行实地考察活动。

四、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历史地理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理事)大会。

五、历史地理专业委员会办公地点与秘书处设在西南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